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曾蔭權在行政會議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與公司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物業事宜,並接受對方提供裝修服務。他指裝修按曾蔭權夫婦要求進行,單位加設茶室、健身室、室內庭園、視聽設備、圖書館、書法房等多項設施,耗資約三百萬,以及設計師何周禮三十五萬元費用,全由黃楚標公司支付。曾蔭權在二零一一年,提名何周禮授勳,但隱瞞雙方關係,有明顯利益衝突。
控方指曾蔭權在事件二零一二年曝光後,在商台節目受訪時,繼續試圖隱瞞真相,聲稱自己未有聯想過利益衝突問題。控方質疑被告為官超過四十年,事件至當時發生超過一年,曾蔭權有無可能在期間從未想過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