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港電影公司在澳門拍攝期間,懷疑未經許可,進入位於兵營斜巷的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大堂拍攝,攝製隊人員,包括香港藝人,被帶返治安警察局協助調查。有報道指,當中包括藝人鄭嘉穎,他們晚上已獲釋,返回酒店。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表示,有關電影公司申請由星期三至五進入大樓拍攝,局方已回信不予批准,並建議將拍攝安排在周末或非辦公日,到昨日早上,電影公司仍安排多輛拍攝車輛停在大樓門外,局方人員即時介入處理,但攝製隊未有理會,強行拍攝,更有人闖入建築物大堂。治安警表示,早前已聯繫電影公司及多個部門,並配合已獲批准的拍攝工作,但電影公司在未取得批准下,強行進入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違法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