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繼續由現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劉焱,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她認同辯方律師指,公務員事務局與政治委任官員有兩套申報規定,部分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她又說,行政會議成員需要申報利益,其中財政資料屬公開。

控方律師又讀出基本法第四十七條中,行政長官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以及申報財產的條文,問劉焱認為條文的目的為何。劉焱說,相信是要求官員行為達到高的標準,並確保公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