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在網誌表示,勞工處上星期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列明職業介紹所要保持具透明度的營運手法,例如列明收費表,亦要與求職者及僱主擬訂書面服務協議,列明收費細項、付款安排等,亦要妥善管理紀錄,方便處方巡查及查閱,這些都是想促進業界專業水平及服務質素,處方會密切監察職業介紹所依從守則的情況,並會定期巡查,若發現違反法定要求,會採取執法行動。
張建宗又說,去年成功檢控八間職業介紹所,五間涉及濫收求職者佣金,三間涉及無牌經營,過去兩年,勞工處處長撤銷或拒絕向十間介紹所續發牌照,處方亦會加強推廣及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