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早上由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她在向廉署提交的紀錄中,確認曾蔭權在四十四次行政會議內,申報六十九項利益,其中包括在相關議題申報自己是馬會成員及建築師學會贊助人,又在討論渡輪同巴士服務時申報弟弟是相關公司董事,以至討論女童軍總會換地建總部,都有申報太太是總會會長。
黃潔怡在庭上又確認,在零八至一一年,行政會議多次涉及雄濤廣播的議程,身兼雄濤股東的行會成員夏佳理都有申報及避席,其中數次是由曾蔭權親自批准。而曾蔭權兩次在有討論雄濤發牌的會議,在其他議程上申報利益,但從未有涉及雄濤廣播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