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事件,十男一女被控暴動、襲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損壞等共十四項罪名,下午在區域法院應訊,全部否認控罪。十一名被告,年齡介乎十七至七十歲。控方表示,會有四十三名警員出庭作供,另外會有三個半小時的現場錄影片段,與及一百零四分鐘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呈堂。案件押後至三月十六日進行審前覆核,預訂六月一日起審訊三十日。
案中第二被告李倩怡無出庭,代表律師表示,上星期四起未能聯繫被告,昨夜到她家中亦未見被告,父母亦未能聯絡她。法庭發出拘捕令,並充公保釋金。 法官提醒各被告控罪嚴重,一旦定罪需面對相當的懲處,又說法庭已給予機會被告以公帑打官司,若果不珍惜機會,後果自負,一切從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