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出指引,針對創業板部分新股表現波動,列明保薦人、包銷商或配售代理,在安排創業板新股上市及配售時,應達到的操守標準,包括須確保相關證券能發展出公開市場,有秩序、信息靈通及公平的交易環境,配售代理亦須有政策,避免配售的股權過度集中,否則證監會及交易所將在適當情況下採取行動。
證監會與港交所的聯合聲明指,前年上市的所有創業板股份的首日股價平均升幅超過七倍,升幅最大的十隻股份,一半的股價在一個月內從最高位急跌超過九成;而去年上半年上市的股份首日股價平均升超過四倍半。近期創業板上市的股份,首日股價雖然急劇變動,但成交薄弱,又指許多創業板上市的股份,都股權高度集中、股東基礎狹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