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受賄的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中紀委早前表示,黃興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嚴重破壞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並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抗組織審查,開除他的黨籍及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