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劉吳惠蘭接受辯方盤問,被問到在發出廣播牌照的事宜上,曾蔭權有無給她壓力,影響她的決定,她回應指沒有。辯方又引述當局的文件,指出諮詢結果顯示雄濤零八年申請AM牌照,得到公眾支持,亦對經濟有好處。主控問劉吳惠蘭,如果在申請牌照問題上有任何利益衝突,是否需要披露,劉吳惠蘭回應指「當然要」。
法官又主動問及劉吳惠蘭,是否認識申請廣播牌照的雄濤和數碼廣播公司最大股東黃楚標,劉吳惠蘭指自己完全不認識黃楚標,對自己來說只是一個名字,當時對他的其他私人業務並無認知,又指如果不看著文件,不會知道黃楚標是最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