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承認,在零八年八月已經在局內討論,是否要制定數碼廣播政策,認為如果商營機構有興趣,局方有需要提供頻譜。經過一輪局內的政策醞釀,到零九年五月,她去信曾蔭權,指政府需要制定數碼廣播政策,並有提及雄濤在坪洲設立AM廣播設施遇上困難,雄濤有興趣以數碼方式廣播。
劉吳惠蘭被辯方律師問到,過程中曾蔭權有無給壓力她,影響她的決定,她回應指沒有。主控問劉吳惠蘭,如果在申請牌照問題上有任何利益衝突,是否需要披露,劉吳惠蘭回應指「當然要」。法官又主動問及劉吳惠蘭,是否認識雄濤和數碼廣播公司最大股東黃楚標,劉吳惠蘭指自己完全不認識對方,黃楚標對自己來說只是一個名字,當時對黃楚標的其他私人業務無認知,又指如果不看著文件,不會知道黃楚標是最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