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局表示,港深雙方成立的「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原定今個月舉行第一次會議,但由於雙方未能找到合適日期,經商議後暫定下月在深圳舉行會議。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將擔任港方組長,港方其他常設成員包括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教育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代表。
局方又指,按港深雙方共識,負責開發「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公司,是香港科技園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假設董事局有十名董事,港方將提名四名,包括主席,深方提名三名,餘下三名由雙方共同提名,主要由國內外頂尖科研機構、企業及大學相關人士出任。若董事局人數不是十名,就以同一比例,分配提名人數。附屬公司須就項目發展向母公司科技園公司董事局匯報,亦須就「港深創科園」的發展事宜向聯合專責小組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