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就向雄濤發出數碼廣播牌照的事宜作供。劉吳惠蘭形容發牌程序公開、公平和透明,局方正面鼓勵廣播行業發展,因此認為只要符合法定要求都應該發牌。她同意辯方律師所指,在一零年七月的諮詢反應,三個申請人都得到強烈公眾支持,應該發牌給全部三個申請人,包括雄濤廣播。辯方律師又引述政策局內部文件,指在當局審視申請的中途,局方知道公眾支持數碼廣播政策,認為只要申請人符合四項法律要求,局方會建議發牌,劉吳惠蘭表示同意。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指他在行政會議處理雄濤申請廣播牌照時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