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就向雄濤發出數碼廣播牌照的事宜作供。她同意辯方律師所指,在一零年七月的諮詢反應,三個申請人都得到強烈公眾支持,應該全數發牌,包括雄濤廣播。辯方律師詢問局方有否向申請人提出,需要透過賄賂取得廣播牌照,劉吳惠蘭強調發牌是正當程序,無可能透過賄賂獲得牌照,強調發牌程序是公開、公平和透明,又指局方正面鼓勵廣播行業發展,因此認為只要符合法定要求都應該發牌。

劉吳惠蘭接受主控詢問時指,發牌程序公開、公平和透明的講法是否包括利益申報,她表示同意。她又同意辯方律師所指,曾蔭權是勤力的公務員,致力服務香港,而自己認識曾蔭權約三十年,擔任高級官員期間每周見到對方,並有每日的早禱會;但曾蔭權無向她提及卸任後會入住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亦無向她提及認識雄濤大股東黃楚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