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中午後開始作供,她指當時在行政會議討論是否發出數碼廣播牌照的會議,以及局方事前向非官守成員舉行的簡介會上,都有委員提出,是否應該向雄濤批出多達七條頻道,但她當時解釋,政府和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考慮後認為,即使批出三個牌照,加上港台,合共序達十八條新數碼廣播頻道,大氣電波仍然有足夠頻譜容納後來可能出現的申請者;當局當時亦已經清楚向申請人解釋,數碼廣播業務並非沒有風險,正因為這個原因,原本提出申請的商業電台後來亦退出申請。

謝曼怡又指,按自己觀察,當廣管局就三個新牌申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前,委員討論期間已經有共識,應該向全部三個機構批出牌照,並無考慮要阻止任何一個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