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用花園道冠君大廈全層一千一百平方米樓面,作為候任特首辦,連同辦公室人員,開支近四千萬。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多名議員反對政府做法。民建聯劉國勳批評,四分三預算都用於租用私人物業及裝修,形容是「洗腳唔抹腳」。香港本土毛孟靜不滿政府簽署合約後才知會立法會,指三個多月用近四千萬元不能想象,要求披露誰人拍板決定租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由於下任行政長官將於三月底選出,政府需適時成立候任特首辦;副行政署長鄭錦榮指,由於政府物業未有適合地方設置候任特首辦,因此需要租用私人物業,又指安排是由產業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