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繼續由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作供。麥靖宇說,在一一年一次會議後,曾蔭權要求他將包括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在內的三至四個名字,轉交相關政策局,考慮是否提名他們接受嘉許。其間談及欣賞何周禮在青協一些設計項目。麥靖宇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三至四人名單中亦包括建築師嚴迅奇,最終何周禮和嚴迅奇都獲發展局提名,並在當年分別獲頒榮譽勳章和銅紫荊星章。
麥靖宇說,有時候特首會表明,想向某些人授勳,麥靖宇會在電郵中,向相關政策局官員講明「請提名這個人(Please nominate this person)」。但當時曾蔭權無講過一定要向何周禮授勳,因此他沒有這樣做。控方質疑由行政長官提出提名,最後又自行拍板批准授勳名單,做法是否洽當,麥靖宇認為無不洽當的地方,因為實際上是由政策局考慮和最終決定是否提名,亦要先交由授勳委員會考慮,才會交給行政長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