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由時任行政署署長兼非主要勳銜小組委員會主席麥綺明作供。她確認控方所指,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授勳提名,是發展局唯一一個在提名限期之後,即在一一年四月才正式遞交,而小組委員會早在三月已經開會,因此決定以傳閱方式,由委員會成員考慮。麥綺明指,過往亦有其他政策局遲交提名而要委員會追加,她說不能定斷何周禮提名遲交的原因,又指不能評論提名是來自發展局還是行政長官辦公室。麥綺明亦確認,授勳委員會在當年最終向行政長官建議包括何周禮在內,共七十六人接受榮譽勳章,比六十人的上限多。

預料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和當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最快下午會出庭作供。麥綺明作供時提及,唐英年當時是授勳委員會主席,林鄭月娥在當年四月簽署何周禮的嘉許提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