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下午由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作供,她指自一九九三年起在庫務局開始跟曾蔭權共事,持續一段長時間,形容曾蔭權是自己作為公務員的榜樣,非常投入工作。

林鄭月娥確認,二零一一年初由發展局向禮賓處提交的授勳建議提名名單中,沒有建議向任何公眾人士頒授榮譽勳章。到四月份下屬通知她,特首辦建議提名何周禮,於是她簽署提名何周禮的表格;其後下屬再通知她,特首辦提出提名表格沒有包括何周禮在協助青年協會設計項目上的貢獻,下屬搜查資料加入表格,由她再度簽署提名表格。她否認有受到曾蔭權的任何壓力,簽署建議提名表格全憑自己的判斷。她又指自己當時不知道何周禮負責為曾蔭權深圳物業裝修;法官追問,如果她事前知道,會否影響她建議提名何周禮的決定,林鄭月娥指不會。林鄭月娥已完成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