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梁祖彬在記者會上指,即使本港立法規管標準工時,都不會提升僱員的議價能力,亦難以改善工時長的問題。
梁祖彬以保安行業為例,現時每更工作十二小時,若立法規管工作時數,資方會將每日兩更改為每日三更,以避免超時補水,而僱員亦會選擇維持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避免收入減少。他強調,僱員的議價能力是由市場決定,不會因為標準工時立法而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