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續審,控方早上傳召兩名證人,包括青協業務總監袁少玲,她說曾蔭權在09年和11年,兩度到青協位於北角的大廈出席活動。她確認青協大樓部份樓層,由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負責室內設計,但曾蔭權到訪的樓層,不屬於何周禮的設計。

另一名證人,鄭經翰秘書劉玉蓮作供時確認,曾經收到由何周禮建築設計師樓職員發出的郵件,要求將關於深圳物業的裝修合約轉寄給黃楚標,當時她並不知道深圳物業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