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早上由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時任助理處長的余振昌表示,在一二年二月開始,參與案件調查。他曾在一三年九月,與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及代表律師會面,要求對方交出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相關文件,獲對方提供租約、匯款文件及中止租約同意書等。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控他在處理雄濤廣播發牌時,與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物業,又接受裝修設計服務,並建議向設計師授勳,但過程從未申報申報,他否認全部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