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知悉港大校長馬斐森辭職,是他個人決定,尊重他的意願。發言人表示,政府尊重大學自主,聘任校長屬於大學自主範圍的事宜,港大可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賦予校務委員會的權力及相關規定,自行處理校長聘任事宜。政府深信校委會定會本著大學的長遠利益和需要,以及學生的福祉,盡快遴選合適人士出任新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