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林定國表示,社會上越來越多一些對法官無理的指控和謾罵,甚至是一些具有侮辱和威脅性的言論,令他感到擔憂甚至憤怒。他說自己從事法律行業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任何一刻對法官的誠信有絲毫的懐疑,指法官一直都是默默耕耘,盡忠職守,不偏不倚,按照在他們面前的證據和適用的法律原則判案,而沒有其他考慮。

林定國在《香港家書》節目中又說,坊間有一些司法覆核被濫用的意見,他說,法庭其中一個重要的責任,就是當有人提出質疑時,判定行政立法機關所作所為有否超越法律賦予它們的權力,或違反法律。在本港的法律制度裏,無論是司法覆核或其他形式的訴訟,都有清晰的程序賦予法官權力撤銷沒理據的訴訟,並有酌情權命令原告承擔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