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參選人胡國興更新政綱,提出就基本法二十二條立法,確保港人治港不受干預,保障兩制,立法建議可由政改諮詢委員會研究,同時諮詢公眾,他又提出更具體的政改方案,包括將公司或團體票,改為個人票,增加界別分組的數目,分拆現有的混合組別,杜絕一人多票,並新增目前被忽略的組別,包括無受僱的婦女等。

胡國興亦提出研究容許在市鎮周邊的丁屋向上發展,充分利用土地資源興建多層丁屋大廈,並要在舊區重建加快補地價和發展審批程序,認為比在繁華商業區發展大規模地下城好,減少勞民傷財。教育方面,他認為基本能力評估研究計劃BCA是換湯不換藥,不應強行實施。政綱亦加入婦女、兒童、少數族裔、文化藝術和體育政策的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