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曾蔭權選擇不傳召證人,由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控方律師指,曾蔭權在案中的保密,隱瞞和掩飾行為,顯示貪腐的跡象。其中雄濤股東黃楚標,向曾蔭權提供深圳物業的裝修服務,是誘使他向雄濤廣播發出數碼廣播牌照,或作為他發牌的回報,控方又指,曾蔭權太太在案中獲得的三十五萬元,是來自雄濤股東李國寶,否則以巧合形容是不合常理。

主控又指,曾蔭權提出向為他裝修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以何周禮為青協的設計作理由,假裝與何周禮不相識,是濫用制度。法官預計,控辯雙方可以在本星期完成結案陳詞,他會在下星期引導陪審團,陪審團在下星期三退庭商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