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七歲「白牌車」司機,向一名首次來港的坦桑尼亞女醫生,多收十多倍車資,在區域法院判入獄六星期,罰款八千元及停牌兩年,法官在判刑時指斥,被告的行為破壞香港聲譽。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來港參加世衛會議的女醫生,在抵港後,協議以三百元的車資,乘被告的七人車到下塌的尖沙咀酒店,但車駛到青馬大橋後,被告向事主索取七百元過橋費,又改口聲稱車資要二千八百多元,事主表示不夠錢支付,司機帶她到找換店兌換港幣,取走事主僅有的五百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