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德肋撒醫院一名六十歲男病人,兩個月前接受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體內遺留一件手術儀器零件,院方發現同日利用腹腔鏡移除。
衛生署審視醫院提交的報告,並無發現醫院在房舍、人手及設備方面,違反法例要求。不過,醫院未有在發現事件後二十四小時內呈報衛生署,衛生署向醫院發出勸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