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辯方律師萬江儀繼續結案陳詞,質疑控方所指,為東海花園物業裝修是賄賂的手法之一。她指出,業主先裝修而租予租戶是一般做法,日後可以從租金中,甚至日後轉手賺回,又指如果東海集團租出物業是為賄賂,為何不索性免費向曾蔭權租出物業,完全不用對方付租金,反而需要曾蔭權在裝修前付八十萬元租金。她又質疑控方指物業裝修是「超豪華」的講法,指曾氏夫婦由始至終只要求簡單裝修,從相片所見亦非超豪華。
萬江儀又指出,黃楚標和李國寶兩人作為大企業的主席,只是雄濤的股東之一,並沒有參與雄濤日常營運,鄭經翰才是主要營運者。黃楚標和李國寶無理由因為雄濤,而賄賂曾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