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三人被控暴動罪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三名被告麥子晞、薛達榮及許嘉琪,年齡19至33歲,全部不認罪。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現場不同片段拍到三名被告當晚在現場,其中麥子晞將玻璃樽及約兩米長竹枝擲向警員,警員上前將他制服及鎖上手扣;至於薛達榮及許嘉琪,亦被拍到向警員投擲玻璃樽等物件。
當日參與行動的偵緝警員盧蔚賢作供說,當晚與同事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橫排築成防線,期間看見一名女子向警方擲玻璃,這名女子穿淺藍色上衣、藍色褲,與控方所描述,被告許嘉琪當晚的衣著相似。對於控方指許嘉琪被捕時曾作口頭招認,辯方反對將招認呈堂,說警察制服許嘉琪期間,曾造成不必要的暴力或威嚇,即使女被告曾招認,也是在不自願及威嚇下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