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撐警大聯盟及珍惜群組等約三十人在法院外集會,支持七名被告;亦有市民到場,指七名警員濫用私刑,要求法庭判七人入獄,雙方一度發生口角,要由在場警員分開。

七人在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涉嫌在龍匯道的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令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陳少丹,涉嫌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