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由法官陳慶偉開始引導八女一男陪審團。法官指出,控方指控曾蔭權接受翻新和裝修深圳物業,作為一項賄賂他向雄濤發牌和批准相關申請的回報,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亦是為了回報他協助翻新和裝修深圳物業;辯方就指出,業主需要為租客提供裝修和翻新,而所交的租金包含有關費用,發電台牌照和租用物業是兩回事,而向何周禮授勳亦是純粹因為他在青協項目上的貢獻,決定經過授勳委員會審視。法官指,陪審團需要就這些爭議作出裁決。

法官又指,陪審團需要決定哪些証據和誰人的証供可信或不可信,以及証據能否証明被告面臨的控罪,指陪審團無需推測,如果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有作供會披露什麼,又指不應單憑感覺判斷。法官又指,陪審員可能會對被告有同情或偏見,例如是經常被提到,「官商勾結」這種具有批評性的形容,但這些都跟案件無關,要求陪審團不要受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