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現時選民登記制度中的反對機制。當局指選民登記的反對個案數目大幅上升,令公眾關注機制是否有被濫用,為選民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建議在法例中,訂明提出反對的人士,有責任舉證和必須出席聆訊,並賦予選舉事務處權限,處理不具爭議的反對個案。
對於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報告的另一個建議,延長選舉事務處處理反對個案和聆訊時限,政府指可能會令選民登記申請的截止日期提前,需仔細考慮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