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一間工藝品店的東主及營運者,涉嫌非法管象牙作商業用途,被漁護署票控,案件下月二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漁護署去年八月在有關工藝品店購得一雙象牙筷子,切割出四個樣本分析,顯示製成筷子的象牙是一九九零年後取得。

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九九零年前合法進口本港的象牙,經漁護署登記後,方可在領有管有許可證下,在本地買賣。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