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員,在區域法院判處入獄兩年。主審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七名警員行為令警隊蒙羞,事件破壞香港國際形象,雖然佔領期間警員在大壓力環境下執行職務,但不能構成襲擊理據。代表第一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外說,黃祖成一定會就控罪上訴。案中事主曾健超說,案件是公民社會對抗警察暴力的「小勝」,要求政府及警方改革警察監管制度,並向港人道歉。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對判決感到驚訝,認為超出可以接受的程度,說協會將發動內部籌款,協助七名警員支付案件費用,並希望七名警員向上訴庭法官充分反映意見。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劉玉輝指,事件影響紀律部隊士氣,他認為要對警員有公平裁決,總工會將與相關警方工會再討論如何協助七名警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法官今次以判監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較他預期高,相信七名被告很可能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