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市民有評論司法判決和法官言行的自由,但正如其他憲法賦予的權利,並非沒有限制,市民評論時不可作出侮辱或構成藐視法庭的言行,一旦超越法律界線,既無助社會理性討論案件,也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他又表示,司法機構高度關注部分社會人士在社交網站的評論,並已轉介律政司跟進,律政司昨日下午亦已到文件,有需要時,律政司會毫不猶豫採取合適措施,包括展開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