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員,在區域法院判處入獄兩年。主審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批評,七名警員行為令警隊蒙羞,破壞香港國際形象,雖然佔領期間警員承受巨大壓力,亦不能構成襲擊的理據。代表第一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黃祖成一定會上訴。案中事主曾健超說,案件是公民社會對抗警察暴力的「小勝」,要求政府及警方改革警察監管制度,並向港人道歉。
警務處長盧偉聰說,感到心情非常沉重複雜,知道警隊同事對法庭判刑感到失望沮喪,他已批准職員協會在警隊內部籌款,並在各方面,包括福利及生活支援七名警員的家人。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認為判刑過重,事件對警隊造成很大打擊,會協助七人取回公道。政府發言人表示,相信案件會進入上訴的司法程序,現階段不會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