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涉嫌去年參與旺角騷亂的男女,被控暴動罪,控方完成舉證,區域法院法官裁定表證成立。三名被告,包括二十三歲港大女學生許嘉琪、二十歲學生麥子晞,及三十三歲報稱廚師的薛達榮,他們被控在去年二月九日凌晨,先後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其中第二被告麥子晞更投擲竹枝,引致一名警員腳部受傷。

另外,法官又批准,五段由公眾媒體下載的片段,作為呈堂證供,但不接納首被告及第二被告的口頭及書面招認,作為呈堂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