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參選行政長官的林鄭月娥說,案件有可能上訴,司法程序仍未完結,她不便評論,又指自己的感受已在法庭作供時講過,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主要官員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她不回應會否為曾蔭權寫求情信。另一行政長官參選人曾俊華亦說,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現時非適當時間作評論。
葉劉淑儀說,尊重法庭裁決,她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很容易成立,相信如果曾蔭權不服,會提出上訴,她又說很同情曾蔭權,感到難過,樂意協助寫求情信。退休大法官胡國興就指,曾蔭權案其中一項未達致裁決的控罪,要法官指示才可重審。他指,若當選行政長官,會修改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及第八條,列明行政長官都要受有關條例限制,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是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