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指,多名私家醫生上月底接獲友邦保險信件,指是否批出醫療保險賠償,視乎住院是否「醫療所需」,表明除了急性器官衰竭、急性盲腸炎、中風等七種重疾及五類急症外,大腸內窺鏡、胃鏡及白內障手術,即使要在監察麻醉下進行,亦不屬「醫療所需」住院的理由,除非有其他原因,否則住院不可獲賠償。醫學會認為,友邦的規定是顯示,醫療所需的裁決權不在醫生而在保險公司,擔心會有更多保險公司仿傚,影響自願醫保計劃的成效。
友邦香港回應指,尊重醫學界的專業判斷,一直以此原則為理賠依據,假若主診醫主認為住院為必需並能提供詳細及合理解釋,會根據保單條款作出賠償,但近年出現欠缺合理、充分及符合專業「醫療需要」的入院個案,及不合理過高的醫療收費日趨嚴重,因此致函醫生,希望加強溝進,令理賠金額保持於合理水平,同時減低相關醫療保費需每年加價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