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項成立,一項不成立;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由於無法達成裁決需解散陪審團,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再開庭處理。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在本台節目表示,若法官決定重審曾蔭權有關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需再組成陪審團。他表示,由於今次案件受社會關注,傳媒亦有大篇幅報道,為保持陪審團公正性,法官有可能再三提醒陪審員,不要受到與案件相關的報道影響。查錫我又表示,陪審團的角色是代表市民,以市民一般認知來決定被告是否犯法,他認為,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關鍵在於證據不足,陪審團亦有可能認為,基於現有證據,無法做出無可抗拒的唯一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