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星期五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陪審團無法就第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法官解散陪審團下午再開庭處理。民主黨的何俊仁下午到庭,指十多名民主派前議員及人士,包括楊森、張文光、李永達等,為曾蔭權聯署求情信,肯定曾蔭權擔任公務員及高級官員時的貢獻,特別是在九七年出任財政司時,擊退金融大鱷;擔任行政長官時亦通過政改,希望法官酌量減刑。
曾蔭權面對的收受利益罪,指他在處理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與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物業,並接受總值三百萬元的裝修服務;罪名成立的行為失當罪,指控他隱瞞租用物業事宜。至於另一條指控曾蔭權隱瞞關係下,提議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的罪名,就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