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星期五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高等法院下午開庭,控方請求法官就控罪判刑。案件押後至星期三早上判刑,曾蔭權期間要還柙,法官表明,非常不可能判處緩刑。曾蔭權得悉要還押時,滿眼通紅,同太太及兒子短暫交談後被帶走,家人神情哀傷,太太曾鮑笑薇要在兩個兒子摻扶下步出法庭。

另外,由於陪審團早前無法就第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控方下午在庭上表示,考慮公眾利益和為司法利益著想,決定就首項控罪重審。法官提出在下周一重審,但控辯雙方多名律師都沒有空檔,法官容後處理。辯方就指出,基於要重審,認為應押後第二項控罪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