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聽取求情後將判刑押後至周三早上,期間曾蔭權需要還柙。曾蔭權得悉要還柙時,滿眼通紅,同太太及兒子短暫交談後被帶走。家人神情哀傷,太太曾鮑笑薇在兩個兒子摻扶下步出法庭。
辯方律師指,希望法庭判處緩刑,但法官表明非常不可能判緩刑,只會考慮監禁長短。辯方呈上多名政府高官和前高官的求情信,當中包括行政長官參選人林鄭月娥和曾俊華,前律政司長黃仁龍、曾任政務司長的陳方安生、唐英年及林瑞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亦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與多名成員聯署的求情信。辯方又指,案情中的三個有關發牌申請的最終決定屬於正當,並符合公眾利益,客觀上未有受案件影響,量刑起點理應較低。陪審團早前無法就第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控方提出考慮公眾利益和為司法利益著想,決定就首項控罪重審。法官容後決定重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