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入稟高等法院,就通訊局去年十一月對節目《東張西望》的裁定,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認為裁定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以及業務守則中相關條款違憲。無綫指,業務守則明確准許產品及節目贊助,但訂定的標準極之主觀及含糊,只由通訊局裁決。
通訊局當時裁決指,去月四月及五月的兩集《東張西望》中,有環節涉及一項OTT服務和供應商的聯合贊助,屬商業推廣活動,並非關於娛樂新聞和社會話題資訊,而有關服務產品展示,包括女主持的好評,並不明顯配合節目編輯需要,干擾觀賞趣味,等同在電視節目中,將節目材料與廣告材料混合,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向無綫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