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陳茂波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表示,為提升資源運用的效率,政府應恪守「衡工量值」原則,修正不可持續的政策,以及調整重複、錯位和低效的支出。
為確保資源運用更具效益和保障政府的收入,各部門應繼續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適時審視其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