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香港早前向私家醫生發信,指病人住院只有符合「醫療所需」定義,才會批出醫療保險住院費用賠償。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現任友邦香港及澳門首席醫務官周一嶽表示,決定病人是否住院不是保險公司的責任,而是醫生的責任,要由醫生根據專業作判斷,並以病人的利益優先,重申若病人有需要在日間醫療中心做手術,公司亦會按合約賠償相應費用。

首席執行官陳榮聲就表示,目前簡單的手術佔公司賠償宗數一半,若果醫學賠償失控,投保人會面對保費每年大幅上升,甚至不能負擔。公司又指,在向醫生了解個案時,有醫生提供資料不足,或給予過份簡單解釋,令公司難以賠償,亦延長客戶賠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