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所訂協議的專責委員會,下午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委員會職權範圍、主要研究範疇等。有建制派議員擔心,秘書處訂立的主要研究範疇,有引導委員取向,包括未收到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前,就列出梁振英成為行政長官後,有無按照協議,向UGL提供任何服務或協助,亦有議員擔心部分枝節可能會超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認為要逐條討論是否需要修改。
委員會亦決定職權範圍是調查梁振英在2011年與UGL簽訂協議,並於就任行政長官後,從企業收取四百萬英鎊款項,有否遵從《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下的申報規定、協議與梁振英的行政長官身份有否構成任何利益衝突,以及有關款項有否根據香港法例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