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四名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各方完成陳詞。議員一方提出,在宣誓當日,有多名其他議員都有以不同方式表示不同訴求,但政府只是就四人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是選擇性檢控,申請中止聆訊。法官給予雙方共最多三十五日時間處理有關法律文件,押後裁決。

在陳詞期間,羅冠聰的代表律師指他宣誓時以變調讀出國字,並不會影響誓詞的基本內容。至於他宣誓前表示不會效忠殘殺人民的政權,亦無指明任何政權。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姚松炎在宣誓後宣讀其他訴求,並非改變誓辭內容,因為從無規限讀完後多久才可以作其他發言。政府一方反駁,四名議員的宣誓,都已經為誓言加添或改變原有意義,令宣誓變得不完整,因此無關四人意願,都已經違反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