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有關下屆港區人大選舉辦法的草案。草案中新增規定,包括參選人須在登記表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違反聲明的參選人可於選舉日前被除名。草案又規定,為防止外國勢力干涉選舉,參選人不得接受外國資助,否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可確定其當選無效。當選的人大代表在履職過程違反聲明內容,亦可被人大常委會終止資格。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說,制定今次選舉辦法,是在基本安排及程序不變的基礎下,根據新的情況和實際需要,作出必要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