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涉嫌向入境處人員提供賄款,以准許她入境香港,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押後至本年三月二十二日判刑,以等待被告的背景及醫療報告,被告暫時還押。

案情透露,六十八歲的被告翁詩平,去年十一月嘗試以往來港澳通行證,經落馬洲入境香港,入境處職員審查期間,被告在櫃位向職員遞交一些鈔票及文件,被告其後向入境事務主任表示,打算給予入境處人員一千元以表謝意,又從手袋中取出一張一千元鈔票放在桌上,廉署隨後拘捕被告。